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年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老年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老年慢性病报销手续怎么办理?
-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 老年男子最好不要请年轻女保姆,麻烦多,你认为有道理吗?
- 车库产权是老人的,老人不在了,现在跟他儿媳购买车库,协议怎么说明?
- 老年人与保姆相处,有哪些禁忌?有哪些方面要特别注意?
老年慢性病报销手续怎么办理?
2.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
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 医疗费用 ,同时将《慢***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慢***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 工伤 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安装配置 伤残 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如果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哥哥去世,属于哥哥的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既然之前签订了赡养父母的协议,哥哥的遗产先留出父母的赡养费,剩余部分再由其余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题主问大家这个问题,说明你对这个事很纠结,父母把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但是哥哥去世,在家庭中这个协议应该有效,你做为弟弟,我认为也有责任赡养老人,只是前面提到的协议,可能以前都是哥哥赡养,你可能不负担老人的生活费用,门面房是老人的一部分,但是需要经营才有效益,等于是你哥哥经营,收益来赡养老人的,如今没有哥哥了,做为亲兄弟理应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和嫂商义共同把老人的赡养做好,协议是家庭成员自定,自行遵守,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自定协议需要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律。
如果房子已经过户,那么基本上协议就失效了,哥哥及其他人均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房子也无法追回了。
如果房子还没有过户,那么要根据协议类型分别判断:
1、如果是附条件赠与协议,只要哥哥生前履行了赡养义务,协议就不再生效了,也不需要门市过户给哥哥的继承人。
2、如果是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协议失效了,建议父母重新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3、如果是附条件的遗嘱,遗嘱中关于哥哥的部分无效了;除非在遗嘱中设立了后续继承人,再根据遗嘱具体情况执行。
如果父母与哥哥签订了附条件的赠与协议,也就是说父母要求哥哥对老人进行赡养,并以此为条件将门店给到哥哥。根据协议签订条件和房产是否过户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判定结果:
1、协议没有公证,那么房产没有实际过户前,父母可以随时撤销协议,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父母。
这是一个附条件的遗赠赡养协议。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其中问题之一是:该房产是否办理了产权变更豋记?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豋记,附条件民事行为中的赠予行为应该是不能撤销,那就只有等待死者的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发生争议时再依具体情况而处理***。如果没有变更产权豋记,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予。
其中问题之二是:(***定已经办理产权变更豋记)。死者继承人是否愿意代死者履历赡养义务?如果死者的儿子表示愿意代父亲赡养祖父母,这一附条件的遗赠赡养协议就可以继续履行下去。
可能的麻烦是:赠予房产已经办理变更豋记,而受遗赠人的继承人又不愿意代父履行赡养义务,这其中的麻烦只有在争议发生后针对争议的焦点问题予以酌情处理。
感谢邀请回答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生效
感谢邀请回答!根据题主问的,这个应该是是遗赠扶养协议方面加法律问题。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这个应该是有书面协议的,是有偿赠与,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是合法生效的,双方应恪守协议内容,严格按协议的内容办事。
你哥哥与父母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成立。你方期间认可未提出任何异议。该协议你哥哥与父母双方都负有相互对待给付的义务,任何一方享受权利都是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对价的。抚养人的义务自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起即生效,遗赠的内容只能于受扶养人死之后实现。现你哥哥去世,应该是老人还在世,由哥哥继承人继续履行此协议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直至老人去世其才可实现协议遗赠内容的权利,此协议不会因你哥哥去世而主张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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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男子最好不要请年轻女保姆,麻烦多,你认为有道理吗?
如果目的是找做家务的保姆,年轻的年纪大些的都不是大问题,只要能达到雇主的要求即可。其实保姆劳动市场上的年龄一般都是以40~50居多,老年男人即使想找年龄大的也没有。
如果是一个年龄70多岁的男人想顾一个保姆 ,***如为了避嫌,想顾一个65~70岁年龄的保姆,到劳动力中介市场一打听,哪有这么大岁数的女人出来做保姆,给他的回答是没有,最后只有选择50多岁的保姆。这让社会又对此产生非议之声,70多找了个50多保姆,动机不纯。
家庭顾保姆,一般都是年龄大的孤身老人或年龄大的老人家庭。很多孤身老人顾请保姆后,在与保姆的长期生活中有的产生了感情,双方也有意,保姆关系成了同居搭伙,或夫妻关系。这种事也屡见不鲜,但并不能得出孤身老人,找保姆不能找岁数相差大的结论。
顾请的保姆不论年龄与自己相差[_a***_],只要没有非分之想,始终保持雇主与受顾者的关系,保姆打理家务勤快、 热心照顾老人,精心负责,老人满意生活幸福,这是老人找了一个好的保姆。不要为此而有其它之心,月月付工钱,过年时,你愿意也可以给加个红包奖励。
保姆与雇主双方都能珍惜这种建立在相互信任,真诚相对的生活中是一种幸福,而一旦越过了雇主与保姆的关系 ,以后的生活是喜是忧,只有双方自己体验是苦还是甜的结果,这种结果基本上都是乐极眼前,之后生悲的下场。
感谢邀请,我来慢慢回答。
老年男子如果真正没有其它想法(你懂的),千万不要请年轻保姆,麻烦事情纷至沓来。
我家有个邻居耿大爷,身体还可以。去年七十岁,老伴有病去世两年整,子女也还可孝顺,但是都要上班,没有人能天天照顾。怎么办?先后找了两个年龄大的保姆(基本都是60岁左右),开始干的也还不错,后来都因各种原因被辞退。后来,乡下老家介绍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来到他家当保姆,开始干的不错。子女也没有反对意见,老人也还满意。问题出在半年后,闹得不可开交。老人退休工资6000多元,给保姆4000元,贴补孙子上学1000元,还剩1000元作为生活费就紧张了,水电煤气费用还要老头拿存款交纳。这样老头和保姆吃饭费用根本不够,怎么办?只好动用存款2000元 ,共3000元作为吃饭费用。这样维持了一年多。事情发生在冬天。这一年,特别冷,天寒地冻,大雪封门,老人提出要保姆陪床,保姆说可以,但是要借2万元给儿子结婚用。要钱时,,老人的女儿发现了问题。因为老人的存款由女儿保存。老人三番五次要钱,引起子女们的警觉。到底为了什么天天要钱。开始,老人吞吞吐吐不讲,还是保姆说出了陪床原因。几个子女气的七窍生烟,怒火万丈,纷纷要求辞退。保姆说不干可以,要给5万元赔偿费,否则没完。闹大,子女怕丢人。不管不问就这样下去根本不行。怎么办?最后还是邻居从中帮忙解决了。就是辞退保姆,把老人答应借给的2万元不要了。老人这时候也怕闹大丢人,立即同意。保姆虽然不很痛快的答应,但是闹大经公家处理也不会再有多大的好处,因此也签字画押了。这件事情闹了两个月,终于收场了。
还是开头那句话,老人要自尊自爱,不要有什么不好的想法,要么堂堂正正找老伴,要么规规矩矩过日子,不要找年轻的保姆陪床,这些事情干不得。老伙伴及各位读者有什么不同意见可以交流。
王大爷找了一个36的小保姆,年轻漂亮,有活力,可是三个月后,王大爷和保姆的事在小区里流言四起,他女儿说,爸爸,你还是把保姆辞退了吧,王大爷生气的说,我偏不辞退,我花自己的钱,凭什么要你们舒心?
我今年28岁,结婚后和老婆一起开了一家快餐店,因为我们是在四线城市,附近工厂比较多,所以每天来吃饭的人特别多,声音还行,尤其是中午客人特别多,我和老婆两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于是就请了几个年轻的服务员。
那天中午,我看见一个老大爷来我店里吃饭,点了一份红烧排骨,再加一碗乌鸡汤,过了一会儿老大爷吃完了准备结账的时候,拍了拍脑袋说,遭了,出门忘带钱了,于是老大爷对服务员说,闺女啊,我出门忘带钱了,我就住在对面的小区,你先记住,我回去那钱了给你送来怎样?
服务员是刚毕业的高中生,她一听老大爷说没带钱,着急的说,爷爷,我也是打工的,如果我答应您了,老板知道了是要扣我工资的,您就别为难我了吧,我正好从厨房里出来,了解了情况以后,我说,没事的大爷,大家乡里乡亲的,这顿饭就当我请您吃了。
大爷说,这样不行,饭钱是一定要给的,你们是小本生意,也挺不容易的,只是我出门忘带钱了,我就住在对面小区,一会回家取了就给你送过来。我说,大爷,真不用,这顿饭啊,就当我这个做晚辈的孝敬您老人家的。
因为是中午下班高峰期,公路上很多车,我怕大爷过马路不安全,于是我扶着大爷过了马路我才回来。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大爷真的把钱给我送过来了,也不多,就十几块钱,我怎么说也不收大爷的钱,可是大爷坚持要给,没办法,我只好收下。
从这以后,大爷经常来我店里,有时吃饭,有时就只是聊聊天,时间长了,我们也就熟悉了。听大爷说,他原来是一家国企的高管,现在退休了,老伴几年前去世,有一个独生女儿,现在女儿女婿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来。
因为以前老伴在的时候,一日三餐都是老伴安排的妥妥的,在公司里也有人伺候着,现在老伴去世了,女儿女婿又不在身边,虽然六十多岁了,但是对做饭这件事情真是头疼,不是生了,就是太熟了,自己都吃不下去。为此,大爷说他准备找一个保姆,身体很好,就是找一个保姆说说话,然后就是解决吃饭问题。
王大爷去家政公司了解了一下,他对工作人员说,我的身体很好,不需要照顾,就是想找一个勤快点的保姆帮我收拾一下屋子,给我做饭,其他的没什么要求,工资好说。
年青是相对而言,六七十岁单身男人找的保姆五十来岁了。
至于好与不好因人而定,看发展而定。
先讲好的,王师付六十五六单身后不会做饭,和儿女商量后找一四十多岁保姆。王师付人品好,早餐共同出去吃早点连走步,中午炒菜正餐。王师付午休,保姆打半天麻将,晚饭吃点剩的。
王师付可聪明,如保姆儿学校放***可来同住并管饭。儿女年节给保姆买新衣送礼品,七十多岁帮洗澡,一直至老不换人,可能答应另给一笔钱,有人讲是十万或多些但住房不给。
另两个一个师付很快和保姆好上,有些存款的,好景不长,由于改变了生活规律,六十多岁人体质不如前了又不节制结果病了。住院期间保姆巻包跑路,因好过只好不语只气坏女儿,之前有钱无病少理女儿,无钱有病女儿不能不管。
还一位师付本存钱不多又抠门,其女在我面前:对他多好无用,过年一元钱不给外孙女压岁,只多给孙子一人。
背着女儿同居保姆不到半年苦瓜个脸去找女儿,原来保姆知他一日游,归家一看空空的家,找来人车全拉走,因同居过只可忍气,女儿又买又摆的再气也没法。
一领证要分财产,守规又做不到,五十岁女人在七十岁男人面前是朵花
***产权是老人的,老人不在了,现在跟他儿媳购买***,协议怎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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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了。所以如果单方面和他儿媳协商购买***的事情是不合适的。这个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老人去世后,***也就成为遗产。所以遗产一般情况下有两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有遗嘱的情况下,先按照遗嘱继承来执行。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一般就是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我们要确认的是***的产权归属了。如果老人立有遗嘱,那么要购买***就要跟遗产继承人商量。和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就可以进行***的购买和转户了。如果老人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就必须按照法定继承了。法定继承所有第一顺位继承都享有***的分配权,因为有儿子所以不存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要想购买***也就必须得到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签字同意方可,或者所有继承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同意方可。
协议的内容只需要注明***产权归属,双方签字同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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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与保姆相处,有哪些禁忌?有哪些方面要特别注意?
尽量有办法自己做就自己做饭,保姆第一就是贪图方便。有时候叫她多一次她有点不舒服做的事情马马虎虎,再者就是洗不干净,有时候她还乱搞,还叫不动,好像她是主人一样像的,老年人雇保姆应该注意保姆的行为,明一套暗一套的保姆多的是,做为子女们应该要不打招呼随时进行检查
如果说老年人与保姆相处有哪些禁忌,首先我们要知道老年人与保姆有好几种情况,1,有老年夫妇俩人雇请保姆与保姆相处,2,有单身老年人雇请保姆与保姆相处,3,有老年人雇请住家保姆和非住家保姆的相处 ,我想可能提问者是指单身老年人雇请住家保姆与其相处的禁忌。
单身老年人雇请住家保姆后,在一起长时间的共同生活相处中,可能会发生情感的变化,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把握不住就容易将雇主和受雇保姆的关系模糊,将保姆对自己照顾好的感谢心、信任心变成了对异性表示出来的那种特别的异样心情。如果保姆也在与雇主的长期接触中对雇主的情感也发生了改变,慢慢接受了雇主别样的关怀,最后保姆就成了雇主的情人,或成了雇主家的女主人 ,这种情况在男性老年人与雇请的住家保姆发生的比例较多。
老年人雇请住家保姆要注意几点:
1,通过第三方(介绍人或中介)与保姆签定服务合同。
2,提供给保姆单独卧室,保姆不要在客厅间睡觉。
3,在与保姆相处中要时时不忘自己的身份,关心的举动不能越出雇主与保姆的界限,相处中不要搞暧昧,只要雇主没非分的想法,就能在与保姆相处中即能让保姆感到主人的关心、热心又不会有其它想法和超越举动。
4,洗澡时尽量不要让保姆给自己服务,如果不是瘫痪只是手脚不灵活可能搓背不能自如,就克服将就一下也不要让保姆帮忙。
5,给保姆工钱和奖励金要按合同规定支付,如果干得好雇主十分满意可以给予奖励,但要说出奖励理由切不要暧昧不清的加钱给保姆,让保姆产生误解,以为主人对自己好。最好每月付工钱时将自己家人或中介或第三者过来当面支付。
6,在日常生活中个人使用的物品即摆放不要混合不分,要各自独放,一切按合同约定的原则执行,是保姆自己买的就自己买,主人不要因为关切心疼提出以后这些物品保姆就不要买用主人的,或没有了由主人出钱给买。
7,在与保姆朝夕相处过程中,保持健康的心态,千万不要陷入感情的漩涡 ,不要与保姆或少与保姆交流个人感情的事,不打听、不谈论保姆个人感情生活的事。
就这么说吧。
能够自理时少顾保姆,顾保姆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样不仅生活随意,行动自由,还能锻练身体,体验独立生活的乐趣。
顾保姆时责任要明确,岗位清晰,职责分明,该做什么做什么,避免互相干预和伤害。
主顾相处时忌恋爱,要恋爱时明钱财,与保姆在一起,恋爱是禁区,一旦冲破这个禁区,就难以控制,老年恋是自己的权利,但十分注意的是保护好自己财产,避免被套,如果被套难于自拔,男女都一样,千万不能忽视!
平等相待,避免抠门,住一起就是一家人,保姆既是一种传统的职业,又注入了新时期的内容,那种将保姆当丫头子施唤的时代已不复存在,特别是在生活上不能因为节约而另眼看待或另起炉灶(除非有些名贵食材除外),疼吃疼喝施不得。
防火防盗防保姆虽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十分计较,计较过头了,谁还愿意与你做保姆?
人老了,再好的保姆莫如老伴儿,人老了,有个老伴儿真好。
老年人与保姆相处,有哪些禁忌?有哪些方面要特别注意?
在我认为保姆,就是这家有小孩,需要找保姆来看管小孩,是这种现象保姆约50岁以上,年龄大的,应该没什么禁忌,但年龄小的,当然顾主要主意不能出规,一但出归,会产生不良后果,轻者经济受损,重者可能判刑(重婚罪)相信事情严重性都清楚。
还有老年人与保姆相处,老年人瘫痪了不能自理,需要找一个保姆,应该叫,佣人,象这种既然瘫痪不能自理里,应没有什么禁忌。这个正常人大家都能理解
还有老年人单身,但有退休金,条件比较好,想找一个老伴搭伙过日子,这种现象对子女及外人老听点,说找个保姆,实践没领结婚证的两口子,这种现象大多女性年龄都在50多岁,应该是也没有什么禁忌,有禁忌是年龄小的,要特别注意,随虽如男方是单身,不存在着重婚罪,一但有小孩,自已的儿子,女方的家庭也可能有扯不完的皮,要真是这种现象还是很少很少,以上是本人对题目的解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年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年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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