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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居家养老,有保姆就行吗,你怎么看?
想居家养老,有保姆能行吗?以我个人看,想请保姆家中条件一定可以,但这还的看家中的老人持有什么太度。有的老人想跟儿女过。觉的自己守着儿女是一种幸福。但有些老人就想找个保娜并且要晚上做伴。古人有这样两字,叫孝,顺这孝想有好多人都能做到。但这顺字在某些时候就不行了。比仿说一个88岁的老人老伴儿过世了,儿女想着法对老人好,想让老人有个幸福的晚年。但老人就要一个有夫之妇的女人做伴早夕相处。儿女觉的不妥,有违论礼,老人是这样说的,“我以经88岁了,也没几年活了,就再让我好活上几年吧”。你们说这能顺吗?无奈之下关不了老人就顺了。他她们的种种言行让周围的言论让儿女没法抬头。所以说就的看老人的尽度,
居家养老,请个保姆照顾,应该是解脱了儿女们的操劳,但操劳是解脱了,但不可以没人看管,把老人完全交给保姆,我父亲96岁失去自理能力己6年了,由于儿女们年龄也在增长,照顾老人己有心没力了,最大女儿78,最小63岁,父吃喝拉撒,自己都弄不了,连吃饭都得一口口喂,4个也己进入老年期的老人,没办法,为他请了保姆,儿子跟他住楼上楼下,我们这几年也为他换过保姆,在我们大家,尤其是儿子的监护下几换保姆都不错,但要是真交给保姆做儿女的就不会放心,老人的医食住行一定得多关注,为了让老人们有个好,晚年子女即使都是老人了,也得让老父亲有幸福和快乐!这是父亲88照为他那时的精神点赞!
想居家养老,有保姆是远远不够的。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居家养老”,居家养老就是老年人居住在家里养老。中国人的观念就是“养儿防老”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居家老人不光需要生活照料,还需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
老人独居养老肯定是不行的。首先是做饭、吃饭。一个人懒得做,做多了净吃剩饭,做好的,鼓捣半天,累得够呛,做完连吃饭都没劲儿了,于是就凑合。其次是孤独寂寞,没有说话唠嗑的人,尤其是担心有病没人照顾,更担心夜间突然发病,连个叫120的人都没有。
而这些有人认为请一个保姆就能解决,抛去保姆价格不菲不说。保姆的作用,显然大家都明白,你的衣食住行得以保障,甚至好专业一点的保姆他们还懂一些医疗护理知识和技能。但你说保姆专业,他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专业;你说保姆用心,肯定没有自己子女贴心、用心。
显然养老是一个社会化的大工程,需要政府、社区、家人、保姆协助一起合力满足居家老人他们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居家养老缺少大家在一起唠嗑的那种快乐,没有气氛。他需要我们作为子女的多用心陪伴。同时,也需要社区、医疗提供便利。
谢邀。一方宽敞明亮而又闲适的小院子,几间朝阳不算阔绰的房子,几盆绿意盎然的花草,或是一架挂满串串果实的葡萄架,这或许是我们再熟知简单不过的家。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很多人即使在外边闯荡多年,回家时的心情依然那么恬逸、舒适丶踏实,家给了我们无与伦比的亲切感和温暖。不管它是贫穷还是富裕,家,始终是慰籍我们心灵和停泊灵魂的港湾。
当人老了的时候,更会怀念家中点点滴滴的那些过往,我认为居家养老是老年人一种更值得推崇的生活方式,在我们龙泉小镇上的村庄,很少有人去养老院,这并不说明养老院不好,岁数大的人因种种因素,更愿呆在家里养老,有的雇邻村的人或自己的街坊邻居或亲戚充当保姆角色,那些保姆可谓尽职尽责,初春或冬季推着行动不便的主人在家门口晒太阳,亲手喂饭给那些不能自理的人,赶集时只需嘱咐主人几句锁好门便上了集市,不一会儿瓜果蔬菜提溜着回来了,像在自己家一样,无拘无束,主人也高兴。如果遇有紧急的事情需要雇主的子女处理。才会打电话给他(她)们所以通常情况下根本轮不着雇主子女帮忙,保姆一个人就可包办雇主生活的全部。
有人认为小区自治最好,能给业主说话的权利,你怎么看?
我们小区聘请物业公司一年、光收费不投入。业主极度不满意,经业主大会投票选择自主管理,但有少部分人不交费还提无理要求要***,自主管理就是大家AA制交钱聘用保安、保洁、水电绿化工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但是不是法人存在很多问题,开不了帐户,签订用工合同不合法。等等一系列问题难啊!自主管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成本低、结余费用可投入小区建设。物业公司是以赢剩为前提的,不挣钱的事谁干啊。本人认为自主管理有一定的优势。但是要有强有力的业主委员会领导。
按照物业的法律法规,小区成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就属于自治,不再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由业主出面承担物业管理职责,则称之为自管。提问人可能将“自管"当成“自治"表述。
通过业主委员会,广大业主已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即有话语权,但实际上,很多业主感觉到,自己的意见往往是石沉大海,这里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业主们的法律意识淡漠。从头条和悟空回答中相关问题的留言和评价中就可以看出,很多人对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了解,物业公司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为什么需要物业管理?为什么要缴物业费、停车费?这一些基本道理都不明确,要想对物业管理评头论足,就无从谈起。
没有正确的消费观和契约精神,物业管理方和业主方,围绕一个钱字,争吵不休,大打出手。也就不鲜见。
二、自治自管的环境欠缺。这环境分为内外两部分。
1、内环境。小区里没有这一部分具有公信力的人,由他们承担起物业管理的职责。有的业委会碌碌无为,只等着换届,有的业委会呼风唤雨,询私舞弊。这两种都是极端,业主们同样是没有话语权的。
2、外环境。当地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司法可介入的深度,以及当地市场化服务性企业的可选择性都是外环境。
小区里面的业主有充分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内外环境皆具的情况下,小区自治是可以成功的,业主的话语权方得以体现。
第一点所述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如果通过内外环境纠正,大多数业主的话语权仍可以保证。即小区的自治仍是有可能成功的,但是代价比较大。
第一点和第二点条件不满足,小区的自管成功率极低,低到生无可恋,当然业主的话语权基本上就丧失了。
三、自管操作层面无实操法规细则。小区自管是自治的终极形式。这种形式也可能是几十年以后的主流,但现在不是。缺少相应配套的操作类法规规范,制约了小区自管的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楼下有居家养老设施好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楼下有居家养老设施好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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