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机构养老-黑龙江机构养老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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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黑龙江机构养老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黑龙江机构养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黑龙江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
  2. 养老协会属于什么行业?
  3. 黑龙江个人办养老院补贴政策?
  4. 黑龙江五七工最新政策?

黑龙江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规模.每处床位数在200张(含200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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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

(1)建筑结构良好,内、外装修***用高档、环保建筑材料,有独特的风格,工艺精致,布局合理,在建筑物的明显部位有机构名称和徽章标志.供老人使用居住的建筑应符合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第4章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章要求;

(2)所有公共区域设有明显标准清晰的服务标志,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其色彩应符合老年人生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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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优美,有园林化活动场所

(4)周围环境不能有空气污染源,保持室内外空气新鲜和流通;

(5)周围不应有强噪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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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业.养老服务机构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建筑、民政、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有关法制标准。

4、绩效.

养老协会属于什么行业

养老协会协会是经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一家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是由从事养老服务业行业相关的民非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会员单位,规范协调会员单位和市场秩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挖掘养老产业潜力和社会***,带动养老行业整体发展,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黑龙江个人养老院补贴政策?

对符合资助条件民办企业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可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

  (一)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建设补贴。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5年内不得改变经营性质。

  (二)运营补贴。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每月每张床位给予100元的运营补贴(机构入住老年人数超过民政部门核准床位数的,按照核准床位数计发补贴)。运营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每张床位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黑龙江五七工最新政策?

黑龙江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七十岁以上的有补贴

《黑龙江省养老金上调细则》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普遍调整

1、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

2、12月31日前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增加112元/月。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二)特殊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群体再给予倾斜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3、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再增加30元/月;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再增加40元/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黑龙江机构养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黑龙江机构养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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