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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退休条件不够,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退休条件不够,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这种情况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的,但是签订劳务合同的性质和签订这种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这个是完全取决于工作单位来决定,当你如果签订了劳务合同,那么实际上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是不用承担我们个人的社保交费的。
因为本身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实际上这个就自动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只能够以退休人员的方式来返聘到企业单位继续工作,当然前提条件是自己的企业单位愿意返聘,自己作为工作人员来继续工作,那么就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这样一来的话,你可以获得一部分的收入,但是个人社保的交费只能够自己来完成,只能够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进行参保,因为毕竟企业单位没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你的个人社保,除非企业单位愿意去继续缴纳你的个人社保,那么这个东西你只能和企业单位来进行商量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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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达到了法定终止的条件,可以终止。但终止后,如果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究竟是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形成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按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退休条件不够,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医院同工同酬和合同制有什么区别医院的招聘信息是属于合同还是有编制的?
医院里面的同工同酬是指在医院的同一个岗位的同工种的工作人员待遇一样的。
合同制工作人员和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在同工同酬上待遇一样的,区别是养老保险不一样的,一个是事业编制养老保险,一个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院里面的招聘信息是合同制的。
医院的同一部门的同一岗位不分招聘方式,实行同工同酬
医院的同一部门的同一岗位分为合同工和在编员工,除社保缴纳比例不同外,其他***待遇相同。但是合同在合同期满,工医院有权选择不续约,但有编的员工在不违法***情况下,医院无权开除。
请问签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交养老保险吗?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入住养老机构合同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入住养老机构合同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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