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机构体系建设案例分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养老机构体系建设案例分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试点5年仅186位老人参保, “以房养老”为何在国内不叫座?
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生事物,会长时间持观望态度,因为以往的经验里没同类的借鉴作为支持,犹豫是可以理解的,但任何新生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步被更多的人们所了解和接受,只要真正的能够为个体带来现实的利益和帮助,最终是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的。可能需要的是一个过程。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国家有贫穷落后迈进了生活富足,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完善中。
40年是一个人由劳动力步入退休的一个时间段。按照现代养老概念,这40年期间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储蓄下足够的资金,作为养老使用。可现实情况大家很清楚,4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大家收入也稳步提高。如果是现金积累,可是会快速贬值的。1***8年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43元,2018年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51元,40年时间增加了113倍。
好在我们国家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结合着过去的工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不过,根据2018年人力***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我国共有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1798万人,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高达15898万人。也就是说大约只有40%的老人享受着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
这些老人除了依靠家庭供养和个人积蓄以外,急需开拓新的养老金***。这些年来高昂的房价,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思路,通过以房养老给老年人带来养老资金。比如500万的房产,在65岁时开始领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15,155元。如果成功,全国住房市场高达450万亿元的市值,将能够给老人们带来充足的养老金。
一切看起来很美好,可实际上以房养老这一项保险在我们国家并不叫座。为什么呢?
第一,保险公司没有承保的热情。目前我们的房价高企连续增长了20多年,房价和收入比远远超过了合理数值,未来房价有下跌的风险。而保险公司可不是慈善机构,供养一个老人一直供养到去世为止,里面的风险可是非常大的。所以,目前市场没有成熟,以前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承保这样的事情。
第二,房价高,评估价低。评估价关系着老人们可以领取养老金的高低,但是保险公司评估的时候一般房屋的评估价格只有市场价格的60%~70%。这也是为了保险期间所做出的保守估计。毕竟过去一些年房价始终上涨,老人们也会坚信这种结果。如果被评估了很低的价格,老人们也不愿意接受,甚至有人误解,保险公司把房子骗走。也影响了投保的热情。
第三,家庭因素是重要关键。不管是老人的传统思想里,还是儿女的潜意识中,老人的房子都应该是留给儿孙的。老人去世后,房子会被保险公司收走,可能很多老人也不愿意接受。尤其是老人投保的时候,还要经过儿女同意,否则就会家庭不宁。因此,老人们顾及到儿女的想法,也没有多少投保的积极性。
法律和法规以及政策都还不到位,市场化操作难免追求利益而忽视服务,伤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后缺乏监督等,所以还不适应目前的以房养老。现在最好的养老方式就是医养结合养老,和居家养老。
关于以房养老的问题,我认为关键是我国目前是小康社会,一般老年人退休除了储蓄,其他的财产就是自已住的房屋了。另外,以房养老还派生出不确定因素,究竟有哪些机构能保证老人的未来生活有永久的保障或百年之后子女的抵押余额继承。老年人如去福利院生活不习惯,把房子抵押出去,后路就断了。特别是独生老人或者是子女在国外生活的老人,抵押了房产如出现了风险,由谁来赔偿这样大笔资金的损失?目前有些保险公司是不受人信任的,地方政府亦沒有监管这项养老问题的机构。试想老人如果一方得了重病,另一方还要活下去,如果大额的医疗费用耗尽了“以房养老”的资金,除了子女尚有能力帮助之外,又有谁能照顾那个失独的老人?他(她)又能住在什么地方?因此,我希望***还是以大力扶植“社区养老”方式,最为实际。那样,也适合大多数工薪阶层。当然,也希望能动员社会上有爱心人士办“私立养老院“,满足半失能和失能的老人,要护理人员的需要。但收费必须要符合老人低端收入老人的量入而出水平。
以房养老在中国试点5年仅186位老人参保已经不错了。多数人都想有个安稳的家,这是人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房子是一辈子的血汗换来遮风挡雨的爱窝,年轻时代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在外千辛万苦打工省吃俭用才收获到手的房子。
到老了只想安度晚年!怎么可能轻而易举的放手呢!不是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谁个愿意把自己遮风挡雨的爱窝让给别人住呢?
南宁一小区建设“[_a***_]”,遭业主***!你支持吗?
南宁一小区建没“托老所”,这是个新事物。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有可能成为一个热门。象托儿所,幼儿园,“小饭桌”一样。知微见著,应当引起我们重视。因为它一方面可能是商机,另一方面,可能是社会问题。老人的养老本来就是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但在这件事的实践过程中,也是可能产生一些其它问题的。比如;如题所说有人不同意怎么办?
有一项社会调查:某省超过65岁以上的老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22%以上,仔细一想,有点吓人。老龄社会快来了。随着生活,医疗条件的改善这个比例还会上升。让老人过个幸福的晚年,一定是天下子女的心愿。但在上有老,下有小,正努力爬坡的中年人中,能守在家,不工作,专职来侍奉父母的恐怕是凤毛麟角。怎么办?只有借助养老机构了。
现在的养老机构各也是有的,而且有不断发展,增加的趋势。在改善服务,降低费用,使更多的人能享受到这种服务的同吋。也要考虑到新的项目,类似托老服务这种商机。也就是幼儿园,小饭桌这种形式。早上送去老人,一日一餐或一日两餐在外,晚上接回家,看来没什么不可以。
但“托老所”的没置,除现行的养老机构外,应该有一些更方便,更接地气的形式出见。如一个小区内,或邻近小区共有。这样更有利于客户。但作为一个新事物,打破了原有的状态,总会遭到一些人的异议的。关健看是否对他人造成了不利,或有潜在的影响。如若没有,应该不成问题。事情要做的规范,有相应的规则,有合乎要求的资质。这都是不可少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机构体系建设案例分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机构体系建设案例分享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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