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急救医疗包-老年人急救医疗包括哪些

C0f3d30c8 2024-07-19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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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年人急救医疗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老年人急救医疗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人死抢救的药物上什么单位报销?
  2. 压疮是否在医保范围内?
  3.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4. 药店男子急救老太压断12根肋骨该不该赔偿?
  5. 法治天下 | 老人进装修屋捡纸板箱意外死亡,死者家属与房屋主人各执一词,究竟谁该为老人的死负责?

人死抢救的药物上什么单位报销

根据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参保人急诊后,紧接着在同一家医院住院,急诊费能和住院费用一同报销,但需提供病人的急救抢救记录、急救抢救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急救抢救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急救抢救费用***作为判断依据。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报销(市区到市社保局,县〈市〉区到县〈市〉区社保局):

老年人急救医疗包-老年人急救医疗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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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救抢救记录和急救抢救费用***;

2.急救抢救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急救抢救疾病诊断证明书;

3.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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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院小结和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注意★(1)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参保人另有商业保险报销的,请预先准备好材料复印件;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原件与复印件、参保人银行存折复印件(职工医保限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居民医保限本人或同一本户口簿的家庭成员银行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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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疮是否在医保范围内?

在医保范围内

而压疮住院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报销的比例根据医院不同,病况等等而报销不同。只要是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从医保中报销的,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看了你的遭遇,真是深有感触,一幕幕的好人做好事,却得不到回报不说,还担心被人家讹上,以后谁还能出手相帮,谁还能见义勇为,谁还能做好人益事?

从头到尾你做的都没毛病,一点说不出你哪点做的不对。78岁的老人摔到起不来,你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就赶到了,但老太太的家人不让送医院,说只是受点皮外伤,送村里卫生室上点药就好了。当时处于好心叫的救护车,谁也不知道到底摔啥样,老人的家人不叫上医院,这是他们的自由,不知道这家人是怎么想的,心也够大的,按道理应该上医院检查一下,可他们放弃了,可见他们平时是怎么对待老人的。更不应该的是这家人不付救护车的费用200元钱,把叫救护车的责任推到你身上了,岂有此理,没办法就得自己垫上,这家人真是不明事理,把事做绝了,真是世上少有,早知这样,这个电话就不该打。

钱虽不多,碰上不讲理的人,要也要不回来了,就是心里不平衡,你做的对,好事做到底,就当花钱买个教训,那200元钱也别要了,下回多长点心眼。这家人省去的那200钱,也不见起能富到哪去,而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问心无愧,这么想,你就不纠结了。

这又一次给人们留下了那道未结的讨论题,“老太太摔倒,扶还是不扶”?

首先为你的善举点赞。

善良是一种天性,善意是一种选择。 善意是人性中永恒的正能量和闪光点。 选择善意,即选择天性,也是选择光明。

你遇到老人摔倒情急之下拨打急救电话,是一种选择,这个选择是善意的,说明你的天性是善良的。虽然你因为善良付出了代价,但是你的善念,你的善行,都在暗中帮助你积累福气。

当前社会风气不正,道德沦丧,选择善良的人越来越少,在这那情况下你仍然选择善良,更显得珍贵。就象黑暗中,一只小小的蜡烛,它的光照耀得多么远。你的善意也正像这支蜡烛一样,发出耀眼的光辉。

物理学中有一种定律,叫能量守恒定律。意思是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可以通过一个物体传递到另一个物体。你的正能量也会遵守这一定律,不会凭空而来,也不会凭空消失。你所得到的福报也必然会遵守这一定律。在这次***中,你平白无故地支付二百元,心有怨言也很正常。表面上看你是吃了亏,但是你落下一个善良的名声,这是用金钱买不到的,你的正能量不仅使自己的人格拨高,而且也会传递给子孙。你的儿女在找工作和婚姻上必然受益。

你只管善良,上天自有安排。你付出的善良,冥冥之中一定都会回到你身上。

不合理。这是坑人,这是缺德,这是没良心。别人做好事,救了你一命,你不感谢别人,还坑人要钱,是人的所为吗?良心被狗吃掉了吗?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法官要伸张正义,对坑人者要法办。不能助长歪风,灭了正气。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正能量。

怎么不合理?老人摔倒后你是第一个发现的,为了增加负担,你没有自己拉去医院,反而拨打急救,你这不是故意要加重家属负担吗?,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你见了便背老人家去医院,发扬一下风格嘛,那急救车来回得花多少钱啊,再说了,路上有个堵车,误了急救,你担负得起吗?

再说了,你发现了你扭头就走,我就不信没有人救我们家老人,兴许他们比你做得更好,人家付了急救车费,人家付了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查房费,护工费,护士夜班费,保洁费,伙食费,营养费,而且还把能报销的***都留下来,老人出院后还大包小包的放车上送到家里,我们一天都不用到医院,老人没事了。

又来了,都怪你运气好啊,给撞上了,你认栽吧。

碰到这样的人,你只有放平心态当做了一件好事咯。

好多年前,我也碰了一件这样的事。女儿还很小,有一天,她和邻居的一个小女孩带了一个很老很懵的老头回找我,“妈妈,妈妈,这个老爷爷迷路了,找不到家了,快帮他打电话"。

原来是个老年痴呆的老人,他脖子上挂着锁匙,胸前别着一小布条有一个电话号码。

我按那号码打了过去,一个男子的声音,我说明了一下情况,那男子不耐烦的说:真是搞死人!那你帮我带他到某路某号,用锁匙帮他开门,叫他在那里坐,等下我拿饭过去他吃。"就挂机了。

呵呵。。。我这不是找事理了吗?我真想不理了,但想想,这老人如果真的不见了,或伤害了。他家属留有我电话,那派出所不是就要找我了吗?

最后,我找了一个邻居,两个人一起送那老头回去,好在也不是很远的。

你说咯!遇到这样的人家,真的是气死你的。

再遇到这种情况,有时候真的不知道帮还是不帮。不帮吧!出事后,又有人说你冷漠,举手之劳就能救人一命了。所以,不要与这种人计较吧!就当积德行善吧!

药店男子急救老太压断12根肋骨该不该赔偿

别说是药店男子,就是医院医生急救也有按断肋骨遭投诉索赔的。还有衣服被撕坏要求赔偿的,手机钱包丢了要求赔偿的……有的人把自己的命看的还不如件衣服一个手机,你让别人怎么珍视你去救你。

跟扶老人一样,当人们的善良会带来无法承受的高风险时,人们只能收起自己的善良,选择无过错的漠视旁观。这是雪崩的后果,只是看哪朵雪花倒霉而已!

好心却办坏事了。

救人的精神十分可嘉,不难想象,他救人心切,没考虑那么多得失。

人虽然救过来了,十二根肋骨骨折,可能是老人患有骨质疏松症,或许救人者用力过大。不管是什么原因,后果是很严重。救人者出发点是好的,功是功,过是过。

家属,也应该考虑救人者的初衷。虽然老人骨折很痛苦,家里人护理也很费心,费用也不少,还不知道何时能痊愈。适当要求补偿是可以的,但不能让人家好心人太伤心了。

老太太救回来了吗?如果救过来说明药店男子急救是正确的,而肋骨骨折说明老人年老体弱,损伤是正常的,还是命重要吧,家属再索赔就不仁不义了,连起码做人的良心和道德都没有。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其中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应急***的处置细则和责任义务进行明确:现场善意、无偿的紧急救护免责。

法治天下 | 老人进装修屋捡纸板箱意外死亡,死者家属与房屋主人各执一词,究竟谁该为老人的死负责

作为一个法律人,这件事比较热就从法律角度谈谈吧。

简单回顾下***经过。

这事儿发生在浙江衢州,女子黄某购买了一栋房内一层连着地下室的房屋,[_a***_]装修的差不多的时候,将钥匙给了她公公,让她公公帮忙补水泥。结果一天,她接到公公电话,说有一位老人掉在地下室摔伤了。她赶到现场后,老人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提出死者是受黄某公公要求,进入房间收纸板,因黄某地下室未安装楼梯,未做防护措施导致老人摔伤死亡,要求赔偿70多万元。

黄某一方则否认该事实,称老人是非法进入,没有得到黄某的许可,而且自己的房子出了楼梯没装以后,其他都已经装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这个案子***到***以后,最终调解结案,所以***并没有判决理由,家子来从法律角度分辨下到底谁是谁非。

事发后,黄某的公公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明确承认死者是经过自己的许可进入的。虽然事后黄某在法庭上称其公公年龄比较大,又比较紧张,在公安机关的说法不准确。

但作为事发后第一时间的调查,准确性是最高的,一般都会被******信。

黄某还说,即便是经过其公公同意,由于其公公并非房主,没有权利让他人进入房间,所以死者仍然属于非法进入。

这就有点强词夺理了。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65岁的农民徐开生,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的一位路面清洁工。2018年1月1日上午,徐开生在一个小区48幢1楼住户家门口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听说其家中有废弃纸板可以收购,便入屋进行拿取。徐开生在拿纸板的过程中从二楼摔至一楼,被装修师傅发现,予以报案。徐开生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但凡出现人员伤亡,那必然有索赔***产生。这个世间同样不例外。现在老人的家属要求房主赔偿67万元。对于死者家属,索赔理由总是简单,并且让人不太能接受。反正人是在你家里死亡的,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房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认为应当考虑两点。

第一个,老人是否擅自(非法)进入他人房屋。这个问题个人认为非常重要。考虑房屋的用途及同外界隔离属性,我们自然是不允许任何非法进入他人房屋。毕竟,对于多数人来说,自己家里突然有人非法侵入,首感便是惊恐害怕,对方要么是偷,要么是抢,要么是想要实施伤害行为等等。如果这位老人为了捡纸板,没有经过主人同意,擅自进入房屋。考虑到老人本身属于非法进入他人住宅,应当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房主在这方面的说法其实有所出入,“认为徐开生是非法进入,不是合法进入,即使是合法进入,他们房子中的纸板箱,是无偿赠送徐开生的,所以也不应该承担责任。”其实事实就只有一个,要么是擅自进入,要么是主人叫他进去。若从主人这个说辞来看,那应当不算擅自进入。虽然废纸板有一定的价值,但老人捡走纸板也是帮房主清理了垃圾,所以个人认为还是有可能主人叫老人进去捡纸板。

如果老人是应房主要求而进入房屋捡纸板,那就要看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房主是否尽到提醒等义务。房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这要根据现场现状去判断。毕竟处于装修状态,与正常使用的房子存在不同。另外,房主是否告知老人有关情况,尽到提醒注意义务,这个将直接影响双方的责任。老人家虽然算是成年人,但如果房子自身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尽到提醒注意义务,那房主确实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出现人员伤亡,家属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随意索赔,仗着“我死我有理”的立场,要求他人索赔。如果双方确实存在争议,那建议通过诉讼来解决。

现在有些人为了钱,已经没了底线!只要自己的家人不是在自己家里死亡,都要找出种种理由,敲诈一笔,靠死者发财。诸如老人在公园晨练意在死亡、老人在小区不小心摔倒意外死亡、甚至小偷偷东西翻越主人家窗户摔死等等,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无理取闹,恶意敲诈,好像不敲诈一笔可观的钱财就对不起死者、对不起自己一样,真是让人深恶痛绝。此案老人到别人刚刚装修的房子里捡垃圾,如果没有得到房主的允许,就是私闯民宅已属违法;如果得到房主的允许,捡垃圾所得归老人,只要房主没推没搡,自己摔倒或疾病发作意外死亡,责任全在死者,都与房主没任何关系。相反,死者家属还应赔偿因此给房主造成的损失。

排除用人者责任,老人责任自负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用人者责任原则上是无过错责任,但是,用人者责任制度中并非所有的情况都适用无过错责任,例如,提供劳务一方受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赔偿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问题是,怎么判断老人进装修屋捡纸板箱意外死亡,是原由自由行为,还是用人者责任?判断的根据是,《民法典》条文所列的用人关系中,用人者直接拥有对提供劳务者选任和指挥的权利。具体到本设问,业主请老人拾检装修屋捡纸板箱,拾检物的价值归谁在所不问;老人自行进入室内,拾检物的利益又归老人,则是自甘风险行为。

  • 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受害人有意识地使自己置于他人所管领的一定危险之中,从而导致损害的情形。我国《民法典》尽管将自甘风险的行为限定在文体活动,但是司法人员可以类推适用该制度。业主没有请老人捡拾装修废物,老人又可以通过拾得物品得利,而未装修完工的“工地”有一定的危险,需要业主承担责任显然不当。

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在于举证责任的分担,用人者责任关系的建立由谁举证,谁就承担赔偿责任。老人直接死于业主房内的情形比较复杂,双方各执一词。《民法典》与《工伤保险条例》的举证责任不同,该举证责任还需要老人一方承担,司法实践中“和稀泥”的裁决就在于此,类推适用工伤保险的举证责任,业主必然承担责任。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有别

非法进入私人住宅,未经主人同意拿室内的东西叫拣?叫偷好吗?

题主的措词倾向性太明显了,死者有两处违法行为,1、非法进入。2、偷东西(尽管不是值钱的东西)。

正在实施犯法的过程中,罪犯受法律保护吗?

该住宅从此变成凶宅了,价值将大幅缩水,损失太大了,应反诉死者家属照价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年人急救医疗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年人急救医疗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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