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居家养老成本管控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居家养老成本管控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子女赡养父母费用标准?
与赡养父母费用标准,我觉得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有些子女他有能力,他就可以多拿出一点来,有些子女没有能力甚至可能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那他可以多出一些力,可以多照看父母的饮食起居,大家可以各自分工,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只要父母好,大家也没有意见,就可以啦。
子女赡养父母费是没有标准的。如果父母在农村养老。费用可能就会比较少了一点。如果父母在城市养老。平时在生活上的开支就会多一点。但是这也要看孩子们的经济能力。如果经济能力有限。就尽自己的能力给父母赡养费了。如果经济宽裕的。多给一点也无所谓。要父母过上一个幸福的晚年。
如果子女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无劳动能力,视为无赡养能力。无需支付赡养费。有赡养能力,按照收入以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计算。有多个子女的,赡养费几个子女平均分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慰籍的义务
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父母亲年龄大了,兄弟姐妹多该如何养老分配好呢?
这个问题要兄弟姐妹到一起商量着办,兄弟姐妹经济条件差不多的可以商量个数据每家负责出多少,什么时候出钱到了时间就主动付出来,别让老人讨要。如果有个别困难的,其他兄弟姐妹可以多出点,照顾照顾困难的,都是一个大家庭的人,不能太没情义。我的岳父岳母都健在的时候,我自己的父母已逝世了,我主动提出来也出钱赡养二老(兄弟姊妹四人就我老婆一个女儿按农村习惯可以不负责),岳母逝世后岳父和舅兄们都提出来只有一个老人叫我们不要出钱了,但可悲的是岳母逝世的第二年我老婆突发脑溢血离开了我们。人生在世几十年一晃而过,不能把钱财看得太重,孝心亲情是第一位的。不过赡养老人不尽儿女之责的问题普遍存在,这与家庭教育社会风气有关系,国家虽然有法律规定,可还是要大家自觉学习中华民族文化传统,自觉提高修养用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愿我们的大中华家家户户和睦相处共享美好人生!
在中国,自古以来都有养儿防老这个传统。我理解,这个“儿”是包含女儿的。国家法律规定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老人。但具体到各地,因风俗问题,习惯可能有差异,如有的地方,如果这个家庭里有儿有女,老人的养老重点侧重于儿子,女儿不作硬性规定,凭各人自觉;如果没有儿,女儿自然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具体到家庭,兄弟姐妹多,该如何养老分配问题,没有固定的模式。适合老人、兄弟姐妹认可的就是最好分配模式。难分配的原因,可能是兄弟姐妹各家经济状况不一样、女儿参不参与赡养、有未成年的弟妹等等原因。无论什么原因,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共同商量着办。
我有位朋友,家是农村,父母养育他兄弟姐妹5个,只有他一人通过高考离开了农村。在城里工作,自然经济条件要好于其他几个在家务农的兄弟姐妹。转眼父母年迈体弱,养老问题摆上日程。他们经过协商,征得父母同意,老人跟一个兄弟过。负责赡养的这一家,不承担份钱,只负责老人的起居生活、小病治疗等(大病费用另计,由另四位平均负责);其他三个在家种地的兄弟姐妹,根据当地平均消费水平,每年按时给父母份钱。这个份钱可以是现金、可以是粮食、也可以是其它物品折算;在城里工作的这一个,因其经济基础较好,自愿每年给父母不低于三千元的现金(实物在外),供父母日常润用开支,如穿衣、看小病、走人情等等。一大家和和谐谐,其乐融融。
总之,父母含辛茹苦地把子女养大,恩重如山。作为子女理应尽心尽力尽孝,让老人安享一个幸福的晚年。切莫相互攀比、斤斤计较,让老人应了“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这个谚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居家养老成本管控措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居家养老成本管控措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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