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机构内部的管理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养老机构内部的管理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设立民办公益性(即非营利性,下同)养老机构,由举办者依法向区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区级民政部门应当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履行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登记流程如下:
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举办者应向区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按要求予以受理,在批准养老机构名称前须征求本级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意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通过名称预先核准后,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受理举办者提交的成立登记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内部流转至本级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本级养老服务业务部门负责出具是否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符合登记条件的,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发给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向举办者说明理由。
2022年敬老院解封了吗?
省民政厅下发通知,为切断病毒可能传播途径,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0年1月26日10时起,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将暂时实施封闭式管理。
根据通知
全省各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原则上实施关停,停止***活动,停办老年食堂。
加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加强对回院老年人的密切关注。除工作人员外,外部人员不安排探访进入。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春节回家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先居家养老,暂不重新安排入住。失能失智和部分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确需回院时应向家属询问春节期间接触人员情况;
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没有托养老年人的,暂不开门运营,有老年人托养的,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机构内部的管理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机构内部的管理原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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