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疫情期间养老机构物资交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疫情期间养老机构物资交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疫情期间市区封路,怎么从乡下回市区拿资料(老板让在家办公)?
和村委会打报告写清楚事由,具体时间(去和回都要写),交通工具,同行几个人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等等。由村子卫生院测量体温,开具说明。拿着这两个去找村子书记签字,如果有要求的固定格式,按固定格式写。
女职工满50岁,已上班10年,疫情后公司要求离职,有没有补偿?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就是正常情况。当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双方协商解除,但要提前一个月沟通并双方认可,也会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出现重大事故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和不按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执行(如旷工超过员工手册规定天数)除外,具体要看是哪种情况,当然50岁可以退休了,看看能不能直接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女职工满50岁,已上班10年,疫情后公司要求离职,有没有补偿?
这种情况涉及到女职工50岁时劳动关系的确认,根据大部分地区有关仲裁及***裁决,基本上认定 女工人满50岁后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离职也无法获得补偿的。
1、我国的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达到这个年龄后劳动合同即终止。
2、女工人超过50岁后,不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因此基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各种补偿没有法理依据。
3、如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了劳动者利益,劳动者应该在不超过争议时效之前提出仲裁等,维护自己权益。
但是,由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其中又规定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三个法规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合同的表述有点不一致,这一点在各地劳动部门及法律部门的处理上存在争议,特别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没有退休的情况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的认识,如果已经办理退休,肯定不再涉及补偿的问题。如果还没办或者无法办退休,还是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补偿。具体要看当地法律部门对这个情形的认定。
女职员工满50周岁,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跟在单位工作了多少年没有关系。
但是,为了利益最大化,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审查一下,看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了社保?如果没缴,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回答开扣就是有补偿金、双倍赔偿金,虽然看起来比较舒服,但这是对提问者极度不负责任的做法!因为这种情况要分几种情况来看,我们逐一来分析。
一、女职工,已满50岁,也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二、已经在公司上班10年。
三、疫情后公司主动要求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并且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在社保缴纳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相应渠道解决。但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了。
正常公司会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钱发书面通知给员工,主要就是以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劳动合同终止,且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有社保、加班费、拖欠工资等***,可以另外申请仲裁。那么等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当日,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了。
如果公司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用工,要么改为劳务合同。否则公司还是会存在责任风险。
自己一定要记清楚自己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一天,如果有机会拿补偿金,就一定要提前,不要等到了退休年龄,那就没机会了。
其实很多朋友一定想到了,就是提前以被迫离职为由拿经济补偿金。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了确保万一,最好是公司完全未缴纳社保,如果是未足额、或者五险只教了四险,这种各地存在不确定性,不要轻易去尝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疫情期间养老机构物资交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疫情期间养老机构物资交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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