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机构自带食品免责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养老机构自带食品免责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保,强制员工写免责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存在两方面的法律责任:
二是职工可以据此(未依法缴纳社保)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
那么单位胁迫或者诱导员工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免责协议是否可以免责呢?
目前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1、补缴社保不能免责,主张经济补偿金可以免责(不支持员工主张经济补偿金)。
例如广东省就规定,如果职工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事后不能据此主张经济补偿金,因为职工违反诚实守信原则。
我还看到过其他省份的一些判决,也是不支持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社保可以补。
2、补缴社保不能免责,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免责(支持员工主张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形应该是主流的,也就是说,只要单位没缴纳社保,不管是谁的错,单位都需要补缴社保,另外需要向据此辞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公司不愿意为职工交纳社保。并且强制员工写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关于这个问题,实际上我之前已经多次陈述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应,因为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根据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依法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它不但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际上5种保险都是需要同步来进行缴纳的。
所以你签订这样的一个免责协议。实际上这个免责协议是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任何逾越于法律之上的协议和行为都是属于无效的,所以说对于你来说,还是可以依法去追究企业单位补缴社保待遇的义务,那么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要求企业单位进行补交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那么实际上他只能说是法律意识淡薄,总觉得签订这样的一个协议就能够生效,其实完全是无效的,等同于没有签订,所以说我们还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给我们交纳相应的社保,并且可以补交,从劳动合同关系建立之日起,一直到现在的这个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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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的免责声明是无效的
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企业和员工的义务,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保。
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免责声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因此,就算签了声明,也不能免除企业缴纳社保的义务,员工一样可以要求补缴。
公司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保,强制员工写免责协议,这个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入职1个月以内,企业要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以任何形式而免责。
这就说明了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必须要缴纳的。
如果企业以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更何况是企业强制要求的。
如果是员工主动写的放弃投保证明,后期员工通过劳动监察要企业给补足的,企业同样还是需要给补交的。只不过是员工自愿放弃投保的,不支持员工向企业索要不缴纳社保的补偿金而已。
所以即便是员工自己放弃投保的,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个坑。
其实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意识,很少企业现在为了规避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而选择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殊不知这更是给企业增加了风险。
1.比如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尤其最重要的一大块费用就是工伤费用。
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的,那治疗工伤的所有医疗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机构自带食品免责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机构自带食品免责协议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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