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年人意定监护之医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老年人意定监护之医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监护五个类型?
监护分为五种类型:
财产监护:监护人监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教育监护:监护人监护被监护人的教育;
医疗监护:监护人监护被监护人的医疗;
法律行为能力监护:监护人监护被监护人的法律行为能力。
意定监护人什么意思?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制度,具有普遍保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重大意义。
意向监护人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答:意定监护人是指成年人在清醒时,选择对自已最信任的人,亲属或者非亲属,书面指定其作为被委托者成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的法律制度,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法律对公民权利实現最大化的支持。
法律上对于意定监护人是怎么样的?
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老年***益保障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扩展资料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以得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和母亲同时拥有监护权。因此法定监护人可以是多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年人意定监护之医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年人意定监护之医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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