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城市名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城市名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康养销售顾问靠谱吗?
康养销售顾问是靠谱的!
公司主要经营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从事广告业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计算机软件、 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 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 研发;经营电子商务提供汽车代驾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礼仪服务、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家政服务;干洗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建材、机械设备、五产品、电子产品、首饰、工艺品的销售。养老服务。
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能不能邀请(本小区)部分老人成立"顾问组″或叫"监督组?
物业好坏不能以个人感受为依据,应该有证(图片证、影像证)有据(交费凭据、合同凭据或行业标准凭据)上法庭理性***,我们业主还捐款支持,提无理要求逃费耍赖谁还不会,‘’鸟粪掉头上风把树叶刮进家‘’说明卫生没做到头清扫有死角,再由欠费业主组成个业委会赶走物业逃掉欠费甚至水电气费用并继续克隆下去是最大公约数。物业和业委前者是少斤短两的不良商人,后者是业主、物业通吃的豺狼虎豹。两权相害取其轻,这就是经历过业委会折腾的业主宁可选择社区代管也不要业委会的原因,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垃圾业主的惩处和对业委的有效监督为零,委员们也没一个用自己的房产为履职承诺做保的,你还信得过这些委员吗?
可以,当然是可以!
***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业主是物业的产权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也就是说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是受到保护的。
聘请小区老人成立的顾问组或监督组,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在我国现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是没有规定的。因此由小区老人成立的顾问组或监督组,他们只能履行普通业主的权利,协助和监督业主委员会。
并请小区老人成立顾问组或监督组,不仅可以协助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还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但是必须明确顾问组或监督组的职责范围,不能超越现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职责重叠,管理混乱。顾问组或监督组只能是协助和监督,不能取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如果确实需要聘请本小区老人成立顾问组或监督组,建议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将顾问组或监督组的产生办法和责任明确写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可以,对小区物业所服务的内容监督,当然了摆正关系,做好有关记录,提供业委会,便于业委会与物业沟通,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对一些不文明,不讲理的业主提出批评。起着桥梁的作用。为乐不为,看主流,不能钻牛角尖,发挥余热!!
很高兴与大家交流。
对业委会是否可以成立老年顾问团问题,我给大家提出以下提示:
一是业委会可以提议成立顾问团,但需业主大会决定成或不成。
二是顾问团是问啥必须搞清楚,不然就会与业委会职能重叠,造成人力浪费和资金浪费,加大业主负担。
三是顾问是给业委会出主意想办法做好物业工作的,具有参谋的作用。但不能又作监督职能双用。
四是业委会也需精兵简政,人员过多矛盾多,有的业委会之所以起不到应有作用,维护不了业主利益,就是业委会不团结、不懂行、自私自利、瞎胡弄,物业公司沒监督住,自己已乱成一锅粥?
网络讨论,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城市名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城市名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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